
第一篇:关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的自查报告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根据《xx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报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落实情况的通知》(雨管发[2014]67号)的要求,我乡高度重视,在办公楼和干部用房上坚决响应《通知》的要求,积极对我乡办公楼和干部用房逐一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1.无出租出借办公用房的情况。
2.无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情况。
3.无未经标准租用办公用房的情况。
4.无所属事业单位违规占用行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情况。
5.单位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未超过规定标准。
6.无领导干部个人多处占用办公室的情况。
7.无离退休领导干部占用办公室的情况。
今后,我乡在办公楼、办公室等方面仍继续按照《通知》要求严格执行。
xxxx人民政府
20xx.xx.xx
第二篇:关于报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情况的自查报告
市政府: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我局积极组织学习,并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清理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局领导高度重视,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 ……此处隐藏5260个字……二《建筑装修材料选用举例》。
第三十四条 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内部装修费占建安工程造价的比例,应按下列数值控制:
砖混结构建筑:不应超过35%;
框架结构建筑:不应超过25%。
第六章 室内环境与建筑设备
第三十五条 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办公室、会议室应采用直接采光。办公室照明应采用普通节能灯具、门厅、会议室可根据需要采用节能装饰灯具。第三十六条 采暖地区的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应优先采用区域集中供热采暖系统。
第三十七条 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办公室应采用自然通风换气方式。夏季需要进行人工降温的地区,可设置空调,包括采用分区或集中空调系统。第三十八条 新建的五层及五层以上的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筑应设置电梯或预留安装电梯的空间。
第三十九条 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通讯与计算机网络设施应能满足办公自动化的要求,并应根据办公自动化及安全、保密、消防管理等要求综合布线、预留接口。
第四十条 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卫生间应设置前室,卫生间洁具应采用易于清洁的卫生设备,并应设置机械排风设备和垃圾收集存放设施。
第四十一条 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的采暖设备、空调设备、电梯设备及卫生设备均应采用国产设备。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本建设标准发布后,国家计委原颁布的《行政办公楼建设标准(试行)》(计标[1987]184号)和《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及业务用房建设标准》(计投资[1996]2984号)停止执行。
第四十三条 本建设标准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 本建设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